安徽進口大眾4S店展車當新車賣,一審被判欺詐,退還并加賠1倍購車款。但至此,這場被安徽省消協評為十大維權典型的案例卻并未告一段落,消費者仍在為自身權益與商家反復博弈,“斗智斗勇”……
細微之處,本不就是企業的一面鏡子,即映襯著當下,也照出了前路。
安徽省消協所出具的情況說明。其中,4S店相關人員所言前后矛盾,售車前明確對消費者表示此為新車,但又在消協調解中承認此車參加過六安車展。首段消費者方寒為單女士丈夫。
一場消耗戰
合肥的單女士“一不小心”,竟從4S店買到了一輛曾參加過展會的“舊車”。雖然安徽風之星進口大眾4S店承認單女士的紅色尚酷參加過地域性展會,但其卻并不覺得自己有什么過錯。相關負責人認為,展車也只是用作靜態展示,實屬新車。
其實記者也曾有過類似的親歷。早前購車時,某品牌經銷商曾試圖將一輛沒有座椅塑料保護套,4個輪胎均有明顯摩擦痕跡,機油也已通體黑色的“不明車輛”賣與本人。當遭到記者質疑時,銷售人員則立馬心虛的表示可以更換其它車輛。
展示車、試駕車甚至是返修車,被再次包裝當新車售賣,似乎已是業內不成文的一項潛規則。
多次調解未果后,單女士直接將經銷商告上法庭。法院審理認為,鑒于風之星公司在銷售中,隱瞞事實出售展車,使車主在違背真實意愿下訂立了購車合同,判處4S店退還相關費用,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賠償一倍購車款。
今年3·15前夕,一直從中進行調解的安徽省消協,也將這起案件評為年度消費者維權十大案例。
歷時近7個月的維權之路,單女士已疲憊不堪,但令人意外的是此事竟并未就此終結。
“一審過后,4S店不服提出上訴,隨即一直等到7月中旬法院約雙方進行談話,但二審何時正式開庭仍未確定。”單女士無奈的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說。
“從事實出發,我們認為根據現有的法律依據,一審判決是非常正確的。”單女士的代理律師孔維釗指出,除非是雙方特別約定說明,否則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售賣展車,按照法律規定就屬于欺詐。
記者就此事也采訪了汽車業及法律界人士,專家均表示廠商不應在消費者不知情之下售賣展示用車。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表示,展示用車和長期積壓的庫存車,在銷售過程中一定要提前告知消費者,并給與一定折扣。此事件中銷售人員沒有向消費者說明情況,存有過失。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也指出,此車曾用作展示之用,廠商卻并未告知消費者,此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當屬欺詐。作為世界著名企業,健全的售后服務體系是必備職能,事發后大眾應積極解決問題,以保證自身消費者的利益。
“真就是一場消耗戰,明明占理卻處處碰壁,事情拖了一年仍不能解決,真令人寒心。”事發維權至今已近1年,單小姐更多的是感慨消費者的弱勢地位。
孔維釗認為,對方二審提交的四份補充材料,無一項顯示出上訴人履行了展車的售前告知義務。在他看來,消費者維權難,是由相對于商家所處的弱勢地位導致。調解、取證等方面均受掣肘,望有關方能予以重視,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
最高法已有指導性案例
其實2013年底,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供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的第五批共6個指導性案例,已包括類似案例。
指導案例17號中,經銷商在售車前,并未告知消費者此車曾因劃傷而進行維修,消費者發現后將其告上法庭。
經審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經銷商并未提前告知消費者車輛詳細情況,有欺詐行為。同時,由于購買汽車屬于生活消費需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故最終判處經銷商退還相關購車費用并加倍賠付。
同時最高法也明確指出,類似行為構成銷售欺詐的,消費者要求銷售者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賠償損失,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既然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但為何此行為仍屢禁不止?
裝修豪華的汽車4S店,用戶購車卻要“提心吊膽”,廠商在自身銷售渠道監管上是否也理應附有責任?
此為消費者所購的大眾尚酷車型
大眾,你的信譽去哪了?
“我前后撥打過幾十次大眾的售后服務熱線,每次客服人員都表示會將問題上報,讓我耐心等待專人回訪解決,但卻始終不曾有人與我聯系。售后體系真是形同虛設。” 選擇購買大眾車型,是出于對品牌的信任,但此時的單小姐卻滿是無奈。
“消費者就是上帝”,這句連孩童都已口熟能詳的金句,相信無人不知道。
當前流行談企業社會責任,簡而言之就是在中國市場賺錢后,回饋社會的一種舉措。但記者認為,企業在品牌維護過程中,如何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形成良好口碑豈不是萬事的基礎。
2014年上半年,大眾在華共計售出181萬輛,同比增長17.5%,同期占全球總銷量的36.5%,中國市場重要性之于大眾不言而喻。
身為在華最賺錢的汽車廠商之一,竟還能讓消費者在其4S店輕易“被買到展示用車”,這不需要反思嗎?出現問題后,廠商始終未出面解決,一個拖字訣,到最后坑了消費者,更害了自己。
其實大眾在華發展歷程并非一路坦途,2005年前后也曾身陷窘境,銷量連續出現負增長。時任救火隊員的范安德首要提出的就是將消費者放于最重要之位置,企業應以滿足消費者一切需求為己任。
靜下來細想想,大眾怎能去和消費者打這場官司?
展車當新車賣,本不就是犯了錯。細微之處那真就是企業的一面鏡子,即映襯著當下,也照出了前路。知錯能改,嚴于律己,不正是大眾這般大家所應有的風范。
“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在競爭越發激烈的中國市場,容不得你犯錯,對手的機會就在于你打盹的那一刻。(中國經濟網記者 劉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