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關注交通擁堵、“專車”身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
關于限行與擁堵北京市政協委員、東方時尚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閆文輝建議,在公共交通發達、出行便利的區域,或者交通擁堵嚴重的商業區,可以嘗試區 域性的單雙號限行。另外,對于污染嚴重的區域也可以實行單雙號限行,但是空氣質量較好、車輛保有率低的郊區可以不限行。
北京市政協委員朱良認為,限行政策應當精確抑制機動車過度使用才合理。他建議,政府應開始研究電子車牌實施后的新限行政策,用機動車每月的擁堵狀況里程額 度、當量里程額度、重污染天當量里程額度這“三大額度”代替現在的尾號限行、重污染天單雙號這種粗放措施,使得限行政策更精細化、更人性化,能更合理地配 置道路使用權這種稀缺公共資源。擁堵費的收取
朱良認為,如果在日益嚴重的交通擁堵壓力下,迫不得已出臺征收擁堵費,應慎重選擇方案。他建議,設計征收擁堵費方案應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只有少數車主繳 費,多數車主不需繳費。二是擁堵費標準每年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調整的條件和計算公式在發布征收辦法時公布。三是每年征收到的擁堵費金額向社會公開,全 部用于交通建設。
北京市政協委員陳小兵認為,北京現階段不適宜征收擁堵費,發展公共交通才是根本。政府部門應加強城市路網規劃和建設,加大對公共交通的投入,約束公車過度使用,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權”。同時,市民應減少不合理的用車需求。“專車”管理需打破僵局
陳小兵建議,應設立專門面向互聯網平臺的行政許可,加速網絡預約平臺的監管規范,將平臺數據庫接入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租行業監管平臺。
北京市政協委員王國鎮認為,政府一方面要加強監管,但也要避免過多介入,應將市場進入和退出、價格質量等市場能夠調節的部分交給市場,探索形成政府、平臺、約租車、乘客等共同參與的治理體系。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
充電基礎設施不完善一直是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截至去年12月底,北京市累計建成充電樁2.1萬根,但由于缺乏合理的公用充電樁布局規劃,不少已建好的公用電樁成為“僵尸電樁”,而建在部分單位的公用充電樁又很難為社會車輛提供服務。
北京市政協委員魏而巍建議,政府主管部門要建立充電樁建設精準投入評估系統,構建充電樁建設與新能源車推廣關聯數據庫,通過分析這些數據做到有的放矢,不 浪費資源。北京市政協委員叢巍也建議,北京應拿出對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的1/4,從車企轉到對充電樁等相關設施建設的扶持上來,以改善電動汽車的使用環 境。
北京市政協委員耿曉冬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要倡導、支持、發展移動充電服務運營機構,利用節能型柴油機配合車載快充機,做到移動充電,既方便又不占用固定場地。
北京市政協委員海麗認為,小區充電基礎設施跟不上,會讓消費者對新能源車望而卻步。海麗建議,應將安裝充電樁困難的問題與電動車獎勵政策打包,一并解決,例如給配合安裝充電樁的物業一定的補助或減稅,以提高物業的積極性。
北京市政協委員張威建議,政府應全面統籌規劃北京新能源車充電設施建設,切實解決使用者的后顧之憂。北京市政協委員權忠敏建議,給予快遞行業一些扶持政策,鼓勵他們使用新能源車,為北京市減少污染作出貢獻。
上海:關注機動車牌照、污染、擁堵、停車難與新能源
機動車牌照管理政策需改進上海市人大代表潘書鴻認為上海現行的機動車牌照管理制度堪稱目前上海交通領域的“短板”,尤其是滬牌拍賣政策更是備受市民詬病, 亟待調整。他建議,滬牌拍賣應引入競爭機制,不應全權交由國拍公司一家操辦。而針對長期在上海區域內通行、懸掛外地號牌的車輛,潘書鴻認為在其通行規則的 制定上,應進行更深入的調研,并廣泛征求市民意見。
對此,上海市交通委回應現行政策確有改進空間,但滬牌拍賣作為一項公共政策,改革還需尋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不考慮單雙號限行解決擁堵
上海市市長楊雄表示,交通擁堵是大城市管理當中的一個難題,上海未來還考慮要進一步完善單行道系統,但目前不考慮單雙號限行政策。
不過,在解決污染問題上,上海市政協常委屠海鳴建議,應該盡快出臺空氣重污染天氣下“實施單雙號限行”等限制部分小汽車使用的臨時性措施,并納入到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中。代表獻言獻策解決停車難
上海市人大代表施進浩建議,應采取措施盤活存量泊位資源,一是啟動供給側改革,鼓勵行業內的兼并收購,培育專業化、規模化停車管理企業,發展連鎖經營。二 是將“互聯網 ”與傳統停車行業融合,通過對停車設施的智慧改造,建立上海市公共停車信息平臺,圍繞平臺開展錯峰停車及車位共享服務,有效地解決信息割 裂、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泊位資源利用效率。
上海市人大代表、九三學社上海市委秘書長朱紅建議,在中心城區學校運動場建設地下停車場。此外,市人大代表、上海交通投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總工程師陳岳川 也建議,應推動P R停車設施的建設運營,并配套大型超市、區域商業和餐飲等服務功能,吸引自駕上班族停車。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
屠海鳴呼吁,要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特別是公共交通、公務機關等領域,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以盡可能減少污染物排放。可借鑒2010年上海世博會,適 當選擇部分區域,建立“零排放”或“低排放”示范區域,嚴禁污染嚴重的車輛進入。加快非機動車道和步行系統的規劃和建設,鼓勵公眾通過更環保的方式出行。
上海市人大代表黃惠敏建議加速充電樁推廣,以法律法規的方式明確對于居民固定產權車位安裝充電樁,物業、電力公司、必須予以支持,并且在小區車位不符合充 電樁安裝要求的情況下,物業可以通過有償盈利的方式在小區范圍內自建自營充電樁;應該將充電柱作為新能源汽車產業鏈中的重要環節,并建議政府將單一的新能 源汽車扶持政策,轉為對新能源產業鏈的創新持續性扶持政策。
上海市人大代表陳崎建議在短途公交線路大力推廣電動公交車,還可以為解決“最后一公里”開行的短駁車,不僅能有效減少噪音和尾氣污染。陳崎還鼓勵對舊小區、加油站、大型停車場、機場、火車站等交通樞紐進行改造,集中建設充電樁設施,使新能源汽車的充電設備日趨完善。
廣東:加快新能源汽車發展
廣東省人大代表徐嵩認為,基礎配套設施的不足已成為制約廣東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瓶頸。造成充電設施建設緩慢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科學規劃布局、土地權屬不明確、 充電標準不統一、商業模式不成熟等。徐嵩建議,“十三五”期間將樁車比提升至1.5∶1,廣東要明確省市充電設施總體規劃,鼓勵在現有公共停車場配建一定 比例的充電設施,明確具體實施步驟、標準及辦法,開通綠色通道,以保證充電設施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
徐嵩還建議,把新能源汽車作為廣東省戰略性新型產業,集中資源扶持1~2家省內自主品牌整車企業和3~5家有基礎的“三電(電池、電機、電控)”核心零部 件企業,不僅通過對研發和產業化專項采取后補貼的方式在資金上給予重大支持,而且為新能源汽車制定專門的財政政策。比如,將新能源汽車研發費加計按 200%抵扣應稅收入。
河北:加大城市公交發展力度
2016年河北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城市交通方面提出建議:加大城市公共交通的發展力度,讓公交車更加便捷、快速、智能,成為居民出行首選的交通工具。
河北省人大代表、石家莊市公交總公司運營安全處副處長劉艷紅建議,在城市道路中增設公交專用道,對占用公交車道的其他車輛加大處罰力度,確保公交專用道真正“專用”,使公交車真正加速。
民革河北省委提案提出,應積極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的公共交通系統,以信息化為基礎,促進乘客、車輛、場站設施以及交通環境等要素之間的良性互動,推動智能公共交通系統建設。
山東:關注低速電動車規范管理
針對電動三輪車、電動汽車,在行駛過程中經常橫沖直撞、見縫插針的情況,山東棗莊政協委員朱士剛建議,在國家政策沒有下發繳費登記之前,由縣、區級公安部 門實行免費登記,電動自行車的登記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進行登記。實行登記制度,一方面有助于保護所有的權利,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強所有者和駕駛人的自律意識, 同時有助于保護第三人的利益。同時,他建議,應對電動三輪車、電動汽車實行機動車管理制度,掛牌上路,持證駕駛。
山東省政協委員魯翔建議,解決低速電動車的安全問題應抓制造和銷售源頭,確保市面上出售的電動汽車符合安全標準,并盡快制定實施掛牌管理制度,將電動汽車 納入機動車管理范圍。純電動汽車參照機動車管理,實行備案登記掛牌制度,登記參照《機動車登記規定》辦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登記掛牌后才能上路 行駛。
山東棗莊政協委員張時彥表示,老年人開車反應慢或突發身體疾病極易導致事故,不僅危害自己也危害其他車輛和行人。他建議,不能光從交通制度上加強管理,應從源頭上禁止老年代步車的銷售。